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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护长江!省法院与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签署框架协议


【资料图】

湖北日报讯(记者袁超一、通讯员陈茁、朱向东)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8月1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举办“首届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暨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研讨会”,以充分发挥环境司法的外溢效应,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和力量,形成长江大保护的合力。

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的20多位专家、学者、企业家齐聚一堂,以“共抓长江大保护,谱写绿色新篇章”为主题,共商以司法和公益之力,探索长江大保护资源环境司法审判的新路径,为践行“两山理论”贡献力量。

资源环境司法审判是长江大保护最后一道防线。多年来,湖北省人民法院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司法审判和生态修复项目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环境司法的外溢效应。

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作为湖北省5A级公益组织,在开展长江大保护的工作中,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先后开展了“留住长江的微笑”“守护青头潜鸭的家园”“长江有鱼”“零碳长江”等系列活动,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贡献了力量。

为进一步提升资源环境司法审判在长江大保护生态修复中的成效,湖北省人民法院与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签订《共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探索社会组织配合并参与长江大保护资源环境司法审判新路子,推动湖北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设立长江大保护司法审判专项公益基金,共同开展环境法治宣传,充分展示长江大保护湖北环境司法与社会公众参与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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