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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检察院开通救助“绿色通道” 助“未”走出阴霾


【资料图】

原标题:禄丰市检察院开通救助“绿色通道” 助“未”走出阴霾

3月9日,拿到司法救助金的杨某某对检察干警表达感激之情。

去年11月,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被告人白某某与王某夫妻二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后,夫妻婚内生育的7岁儿子白某与年迈的奶奶杨某某相依为命,生活困难。如果继续由白某某与王某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将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了解情况后,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开通了未成年人救助“绿色通道”,及时与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联合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共同多次到村组走访,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状况,排查家庭成员关系,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确定其奶奶是孩子的最佳监护人选。

在确定了合适的监护人后,如何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成为现实难题。经多方协助配合,禄丰市人民检察院与白某某、王某夫妻两人被判处刑罚后所服刑的监狱取得联系,在监狱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向禄丰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支持起诉,要求撤销白某某、王某对其孩子白某的监护权,将监护权变更为其奶奶杨某某。

考虑到杨某某年龄较大,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由杨某某特别授权委托一名政府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参与到诉讼中,变更监护权案件顺利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依法出席法庭支持起诉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将被告人白某某与王某夫妻两人婚内生育之子白某的监护权变更为其奶奶杨某某。

为了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孩子和其奶奶生活的后顾之忧,检察机关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对接,将白某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系统管理。

经回访,目前,孩子已经顺利领取到每月的救助经费,解决了生活的燃眉之急,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对白某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于3月9日将申请到的5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杨某某手中。(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何海燕)

(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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